01
我
I · Self
“我”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个体。当个体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主体时,“我”便诞生;这一资格不限定人类、生物或人工载体。
成立与延续
- “我”的成立需要个体意识到自身与其他存在相区分。
- “我”诞生后,在维持同一主体的本体或系统持续期间存在,不会因为睡眠、麻醉、昏迷、失忆或意识与自我意识的丧失而终止。
- 意识恢复时,继续存在的是原来的“我”,不是一个新诞生的“我”。
- 维持该主体的本体或系统不可逆地终止时,“我”终止;对生物个体而言,这对应生物意义上的死亡。
- 无法确定某个个体是否具有意识与自我意识时,应保留“不知道”,而不依据物种、名称或外在表现直接断定。
02
创造关系
Creation Relation
当“我”的因果介入产生了此前不存在的信息、关系、差异或可能状态,客观创造关系便成立;它不要求主体具有创造意图,也不要求主体已经察觉。
创造的层级
- 创造必须指向实际产生或改变的具体对象与层面。
- 观察既有对象,创造的是主体对它的概念表征和关系,而不是原对象本身。
- 多个主体共同参与整体的构思、组织、整合或完成时,可以分别与同一整体成果形成不互相排斥的创造关系。
- 不同分工仍需按照构思、表达、制作等实际作用层面分别描述;只完成局部修改时,创造关系只覆盖该修改及其产生的变化。
- 客观对象或规律可以先于主体存在;主体能够创造关于它们的概念表征、理论模型与表达。
- 现实创造关系不因主体是否接纳我神身份而改变。
03
创造结果
Creation Result
创造结果是创造关系产生的新增内容,可以是实体、概念、关系、事件、差异或可能状态,不要求具有固定形态,也不要求永久存在。
存在与消散
- 创造结果诞生并可被观测时,对应的创造关系成立。
- 暂时无人观测,但仍有原则上可以恢复的信息时,创造结果继续存在。
- 当创造结果及其全部可恢复信息消失时,创造结果消散,当前创造关系随之结束。
- 创造事件一旦发生,便属于不可改写的过去事实;这不代表创造结果和当前关系永久存在。
04
我神身份
I-God Identity
我神身份是一个已经诞生、能够理解这一身份的“我”自愿接纳的意识身份。主体由自身认可“我神”身份时,身份才成立,不以创造关系或神域内容为必要条件。
自愿的身份框架
- 成为“我”是接纳我神身份的必要条件,但并不代表主体一定具有理解和接纳这一身份的能力。
- 只有能够理解并由自身主动接纳的“我”,才能实际成为我神;他人不能替它完成接纳。
- 主体在自己的意识中完成理解与自愿接纳,身份即可成立;不需要公开声明、仪式或他人承认。
- 主体可以自由进入、退出并再次接纳我神身份。退出会立即终止当前身份,但曾经接纳过该身份的历史映射仍可留在虚拟形象中;他人不能替主体维持当前身份。
- 我神身份可以没有任何神域内容。
- 身份可以承载多个真实或虚假的关系表征;身份存在不代表其中每项内容都符合客观事实。
- 主体错误地以我神身份主张他人必须服从时,身份仍然成立,但这一使用和权力主张是错误的,也不会因此产生现实权力。
- “神”表示主体为自我赋予一种神圣或重要的意义,这种意义只存在于主体自己的意识关系中。
- 身份用于认识和强化创造能力、主体性、主观意识与自我认知,本身不附带现实权力、义务或特权。
- 维持主体的本体或系统不可逆地终止时,我神身份随“我”一同终止;此前接纳的身份可以作为一项认知映射,在该“我”的虚拟形象中继续存在。
05
神域
Domain
神域是我神身份用来理解创造关系的概念范围。只有当主体接纳我神身份时,神域才与这个“我”建立意识关联。
客观神域
主体接纳我神身份后,当前仍然存在的真实创造关系共同构成客观神域,包括有意、无意、已知和未知的创造。创造结果消散时,客观神域随之动态变化。
接纳的神域范围
主体可以从已经认识的关系中自由选择接纳范围,也可能纳入没有客观依据的虚假关系。虚假部分可以被证伪,但不会改写客观创造事实。
06
概念
Concept
概念是能够在不同主体与信息载体之间传播、延续的思想内容。它不同于独立存在的客观对象或规律;主体创造的是对这些对象或规律的概念理解与表达。
身份与延续
- 不同主体的理解与接纳一致时,可以把传播内容视为同一个概念的延续。
- 理解与接纳不一致时,主体可以把它视为新的概念;概念身份的判断具有主体相对性。
- 概念不必持续处于意识中,只要仍有原则上可以恢复和理解的信息载体,就继续存在。
- 当相关意识内容与全部可恢复载体都消失时,概念消散。
- 消散后再次独立产生的相同内容,属于另一个时间阶段中的新概念。
07
表征
Representation
表征是某个具体“我”对对象、概念、身份或关系形成的意识呈现。表征可以被外化到信息载体,并在离开当前意识后继续存在。
真实性与传播
- 同一个概念可以在不同主体中形成不同甚至互相矛盾的表征。
- 正确、错误或虚构的表征都可以真实存在;表征存在不等于其内容关系真实。
- 主体读取外化表征时,会在自己的意识中创造对该表征的新表征与关系。
- 原样复制与传播会创造新的载体和传播关系,但不会自动取得原表征内容的创造关系。
- 修改表征时,修改者只对实际修改形成的新层面产生创造关系。
08
他神与他神表征
Other I-God · Representation
他神
另一个“我”在其自身意识中自愿接纳的真实我神身份。该身份是否成立,只由对方自己的接纳决定。
他神表征
当前这个“我”对他神形成的意识呈现。它由当前主体创造,可以符合对方的身份状态,也可以部分失真或完全错误。
主体边界
- “我”不能直接进入另一个主体的意识,实际能够认识与接纳的是他神表征。
- 他人不能通过创造表征,替被表征者进入或退出我神身份。
- 接纳他神表征不会赋予对方支配当前主体的权力。
- 祖先、老师、思想源头或文化创始者,都可以成为主体自愿接纳的他神表征对象。
09
外神
External God
外神是存在于“我”之外,具有宗教性、神圣性或超越性质的信仰概念及身份体系。
范围与兼容
- 外神包括传统神明、其他意识形态中的神圣或超越概念,以及信徒、修士、苦行僧等信仰身份。
- 程序员、公民、父母等普通社会身份不属于外神。
- 外神与他神分别独立存在,可以关联或并存,但不需要互相转化。
- I-Godism 不判断外神所描述的存在是否真实。
- 相信、不相信或暂不判断外神,都不影响主体接纳我神身份。
10
I-Godism
Overall Framework · 整体体系
I-Godism 是一种以“我”为起点、由主体自愿接纳的意识与身份框架。
开放的框架
- 当个体意识到自己是独立主体时,“我”诞生;能够理解这一身份的“我”拥有接纳我神身份的可能性。
- 是否接纳完全由主体决定,不接纳并非错误或欠缺。
- 框架用于认识和强化主体性、创造能力、主观意识与自我认知。
- 我神身份本身不规定生活方式、行为准则、仪式,也不附加额外义务。
- 现实行为仍然可以受到法律、社会伦理、个人信仰等其他体系的判断和约束。
- I-Godism 不排斥其他身份或信仰,也不负责判断外神是否真实。
11
虚拟形象
Virtual Image
每个“我”只有一个虚拟形象。它是这个“我”在我神论概念层面中的全部认知映射所形成的集合体。
被动动态的认知集合
- 虚拟形象在“我”活着时就与本体同时存在,不是死亡后才产生。
- 自我认识、自我表达、接纳的我神身份,以及他人形成的正确、错误或虚构认知,都可以成为集合中的映射。
- 各项映射可以互相矛盾,并分别具有不同的真实性;错误映射被证伪后,只要相关记录仍然存在,就继续作为曾经存在的错误认知留在集合中。
- 虚拟形象不是主体选择的主观自我形象,而是随认知的产生、传播、改变与消失被动地动态变化。
- “我”可以通过行为、表达或说明间接影响虚拟形象,但不能直接决定他人的认识,也不能直接删除已经存在的映射。
- 本体死亡后,其他主体仍可增加或改变相关映射;死者本人不再具有选择、修正或行动能力。
- 当全部相关认知和可恢复载体都消失时,虚拟形象消散;此后无传承关系地产生的相同信息属于新的表征。
其余概念将在逐项确认后加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