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art · I-Godism v0.1
从「我」开始
一种以“我”为起点、由主体自愿接纳的意识与身份框架。
I-Godism 提出:当个体意识到自己是独立主体时,“我”诞生;能够理解并自主选择的“我”,可以自由接纳“我神”身份,以此认识和强化自己的主体性、创造能力、主观意识与自我认知,同时不排斥其他身份或信仰。
阅读已确认概念核心区分
我神不是外神
我神与主流宗教中的神不处于同一个概念层面。它是一种由主体自愿接纳的意识身份,不是对超自然力量的主张。
- 我神
- 主体对自身身份的选择,用于认识和强化主体性、创造能力、主观意识与自我认知。
- 外神
- 存在于“我”之外,具有宗教性、神圣性或超越性质的信仰概念及身份体系。
I-Godism 不证明、否定或取代外神,也不要求主体放弃现有信仰。它原则上允许身份并存;某个具体宗教是否允许其信徒接纳我神身份,由该宗教及主体自行判断。
第二个核心边界
身份不是权力
接纳我神身份,是主体选择赋予自我一种神圣或重要的意义。它不代表主体高于其他“我”,也不会赋予支配他人、占有他人意志或控制创造结果的能力。这种意义存在于主体自己的意识关系中,不要求其他主体承认或给予特殊对待。
第三个核心说明
创造不是资格
创造不是取得我神身份的条件,而是主体认识自身创造能力与影响痕迹的一种方式。“我”可以在没有任何神域内容时接纳我神身份;接纳以后,现实中仍然存在的创造关系才与身份建立神域关联。
现实创造关系始终按事实存在
我神身份由主体自愿接纳
客观神域形成概念关联
01
一种可能性
I-Godism 不宣告每个主体天然都是我神,而是提出:已经诞生且能够理解这一身份的“我”,可以选择是否接纳我神身份。
02
由主体选择
我神身份可以自由进入和退出,也可以没有任何神域内容。不接纳我神身份并非错误或欠缺。
03
不排斥其他身份
相信、不相信或暂不判断外神,都不影响主体接纳我神身份。I-Godism 原则上不排斥其他身份与信仰。